2009年 7月 17日, 16:06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5歲以下高危險群幼童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
為免於5歲以下高危險群幼童感染肺炎鏈球菌,降低嚴重併發症造成住院率、死亡率及醫療費用支出,進而積極維護該族群幼童健康。
一、計畫對象:
(一)、具以下六類健康問題之高危險群
1、脾臟功能缺損
2、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3、人工耳植入者
4、慢性疾病
5、腦脊髓液滲漏
6、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二)、以上皆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5歲以下幼童(如為外籍人士,父母任一方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
二、計畫實施期間:民國98年7月20日起至疫苗用罄。
三、攜帶證件:
(一)、疾病管制局所寄發之通知單或診斷證明書(合於接種條件而未收到接種通知單者,可持由專科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書)
(二)、兒童健康手冊、健保IC卡
四、臺北市接種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6家院區(仁愛院區、中興院區陽明院區、婦幼院區、忠孝院區、和平院區)、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臺北長庚紀念醫院、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國泰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馬偕紀念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萬芳醫院、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五、收費標準:疫苗免費,其餘依院方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