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 朋友

朋友就是醫生 大家來聊天
現在的時間是 2024年 5月 21日, 07:06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2 篇文章 ] 
發表人 內容
文章發表於 : 2013年 10月 30日, 10:19 
離線

註冊時間: 2008年 8月 24日, 20:44
手頭現金:
1,538.35

文章: 357
講話小心,馬大哥正在監聽!


最近國際熱門新聞話題,莫過於三十五國家領袖的電話,曾經被美國國安單位監聽。德國、法國、蘇俄、西班牙等國相繼向歐巴馬提出嚴重抗議,歐巴馬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只承諾今後不再監聽領袖個人電話。各怕露出馬尾巴,習近平的抗議出乎意料之外的溫和,馬英九則沈寂應對,但是亞太地區包括釣魚台情勢緊張,台、中、日領袖電話大概難逃被美國監聽。

繼承蔣家白色恐怖統治惡習,台灣政治偵防已經習以為常,最近又有台版監聽門,國會總機、議員、特別是議長電話被特偵組氾濫監聽,失政毀憲與政爭充滿政壇。監聽也不限於在野黨政治人物,馬對同黨政治人物如王金平的監聽發條栓得更緊,而且社會賢達、企業家、就連支持馬最力的媒體人和紅衛兵恐怕都無法倖免,現在可說全國草木皆兵,人人試圖守身如玉。

本來國與國間戰時的間諜戰,監聽與盜取軍隊動態、國防與科技機密名正言順,和平時同樣有政經情報的需求,只是平時大家心照不宣,一旦被透露,為了體面只好提出抗議。其實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這不就是無人不知的孫子兵法最根本的致勝法則。

不必說政府間,就是跨國或國內大企業間,經營策略的競爭和智慧財產的盜取,還不都是依靠監聽、網路通訊的劫取,和電腦系統的侵入。在這些方面,後進國家的中國,很難不被先進國家指責,不論是否公平,是否一半來自進步太快招惹的嫉妒,在西方國家眼中,中國可說惡名昭彰。

根據聯合報統計,台灣〈監聽案件/人口比〉超過美國51倍,超過日本1930倍。台灣的統計只包含正式有紀錄可查的,檢察官申請的監聽案件數目,不在此範圍的事件不會少多少。在國會監聽門未曝光前,還不知國會議員們天天被監聽。這該算是台灣的另一項奇蹟吧:世界的監聽王國。

講話小心,馬大哥正在監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257592.shtml

司改會說,美國進行監聽,必須要有第三者在監聽者身旁,監督其監聽行為。

但是,我國監聽是包山包海,「先錄了再說」,之後任由檢警調隨意挑選想要的內容,但為何民眾要忍受自己與朋友談話、各類簡訊和商業機密,都被掌握在調查局和警政署手中?

司改會批評,這樣的監聽手法直接踐踏憲法第12條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與憲法第22條的隱私權。他們要求,拆除違法違憲的通訊監察中心,包含調查局及警政署的全民監控中心。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 4月 7日, 06:47 
離線

註冊時間: 2013年 1月 4日, 23:54
手頭現金:
1,643.65

文章: 298
國安法 要管虛擬世界了

‧聯合新聞網 2013/05/30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2、第5條之1、之2修正草案,將國家安全的範疇擴及也可被稱為「第五空域」的網際網路世界,規定「中華民國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網際網路必要之範圍。」以防範恐怖份子或網路駭客入侵等跨國性或無國界犯罪活動對我國進行破壞。

這是首次將國家安全延伸到網路,使得國家安全的防範對象不再僅限於實體,而是擴及到虛擬世界。但由於網路畢竟無遠弗屆,為避免形成對網路的過度干預,因此條文規定只限定在網路「必要的範圍」之內,但何為「必要」,則無明確的定義。

另為鼓勵民眾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提出舉報,此次修法並在第5條之1增加文字,規定對檢舉人「應給與獎金及保護」,至於檢舉人的資格、身分保密、獎金發給的條件及基準、程序、方式,將由法務部、內政部與國防部會同訂定。

到底獎金的額度可能多高,行政院目前還沒有任何的想法,官員只表示有提供獎金,有助於提高檢舉的意願,而且還增加了對檢舉人予以保護的規定。

修正草案並新增第5條之2,規定政府為了維護機密、防制滲透、執行安全防護,得在中央與地方的各級機關、軍隊、及與整體國力有關的之團體,實施與國家安全與利益有關的「保防」工作。

而所謂保防工作,草案規定是:公務或業務機密維護、防制滲透、內部安全防護、推展保防教育與訓練、保防法令研擬及其他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的防護事項。


回頂端
 個人資料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2 篇文章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3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

搜尋: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Powered Hosting by © 2012 酷康科技有限公司 KuKan Technology Co., Ltd.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