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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15年 9月 11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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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有重複領藥、囤藥的壞習慣,下個月起會踢到鐵板,健保署宣布,105年10月1日後,國內各醫院、診所及藥局,如果在給藥時、未先使用雲端藥歷查詢患者的用藥紀錄,而讓患者多拿了不該再拿的藥,院所、藥局將遭該署核扣藥費及藥事服務費。

此外,健保署也宣布,由於某些重複領藥者會宣稱「我的藥不見了」、要求醫師多開藥,該署自5月起也已針對此加強管理,若來醫師若因此開藥,將無法獲得該署給付,支出由院所自行承擔。

這項新制把壓力放在藥物供應端上,雖會使醫、藥事人員對給藥更加從嚴把關,但也可能面對更多民眾領不到藥時的情緒反彈。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研究員陳尚斌說,此制自今年7月起已開始實施,首波僅針對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藥物則僅限於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抗思覺失調、抗憂鬱及安眠鎮靜與抗焦慮等6類藥品;10月則是擴大實施到地區醫院、診所及社區藥局,影響面遍及全台。其中藥局僅負責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把關,即此6種藥若屬慢連箋,重複給藥才會被扣費。

陳尚斌也強調,對於持慢連箋提前10日內調劑,或提前10日內就醫者,將不計入重複用藥,另因病情變化需調整用藥的情形,也不計入。

目前已有社區藥師在臉書表達不滿,指此制實施後,藥師若發現眼前民眾重複領藥,卻又無法在第一時間連絡上主治醫師,只好拒絕給藥,這會讓藥師被民眾罵慘,陳尚斌則說,此制推行前已與醫師、藥師公會溝通,屆時藥袋上都會註明醫院連絡電話,若還是連絡不上,藥師仍得負起把關責任,以免民眾浪費醫療資源。

對於民眾遺失藥物,陳尚斌表示,該署認為,基於保險公平給付及不重複給付原則,當病人遺失藥物,將不再重複給付,醫師對這類患者,可要求自費買藥。

根據健保署統計,目前雲端藥歷尚未百分百遍及所有所醫院、診所、藥局,其中醫院雖已全數建置,西醫診所也有8成建置,不過社區藥局僅6成建置,牙科診所只有5成建置,中醫診所甚至僅1成建置。該署將透過醫師、藥師公會全聯會宣導加速建置。

至於每次查詢雲端藥歷要花多少時間、會不讓患者等到失去耐心,該署指,每次查平均僅需3到4秒,應不會構成問題。

根據健保署統計,今年4到6月全台重複藥費約有4053.4萬元,藥事服務費約有1143.8萬元;在各醫院層級中,區域醫院重複開藥情形多於醫學中心;在鎖定的6種藥中,重複量從最多到最少依序為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抗思覺失調、安眠鎮靜劑、抗憂鬱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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