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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09年 10月 14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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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他命管理放寬 衛署:開放為乙類成藥

更新日期:2009/10/13 17:35

維他命在國內被歸類為藥品而非食品引發爭議,針對國內維生素與礦物質製劑的管理,衛生署藥政處表示,衛生署在今年二月已經預告「維生素及礦物質製劑審查基準」草案,朝「原則開放,例外管理」方向,將較無安全疑慮品項,未來開放以「乙類成藥」管理,藉此擴大通路,讓百貨超商也可以販賣,增加民眾使用的方便性,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就會公告實施。


同樣一瓶知名品牌的維他命,在台灣購買價格卻可能是美國二倍的以上,外界質疑,衛生署將維他命認定為藥品而非食品,才會讓台灣民眾被當成冤大頭。


對此,衛生署強調,今年二月已經預告「維生素及礦物質製劑審查基準」草案,朝「原則開放,例外管理」方向,將相關產品開放以「乙類成藥」管理,目前已經完成蒐集藥界公協學會意見,並召開專家委員會完成討論,將諮詢法律專家意見,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公告實施。


「維生素及礦物質製劑審查基準」草案,將維生素分3類管理,「處方藥」以治療疾病症狀為原則,「指示藥」以緩解疾病症狀為原則,「乙類成藥」則以預防相關維他命缺乏症為原則。衛生署將針對適應症、用法用量及警語等相關管理原則加以規範,讓民眾更易閱讀,維生素產品將放寬適應症,但為確保使用安全,將嚴格要求說明書上應依「油溶性」及「水溶性」或所含的成分標明警語,提醒使用者提高警覺。


藥政處說,待「維生素及礦物質製劑審查基準」正式公告後,每日用量在「乙類成藥每日用量上限」以下的產品,如果宣稱適應症,必須以「乙類成藥」管理,如果沒有宣稱適應症,原則上以食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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