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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檢傷分類增一級 盼加速急重症處置

2008年 10月 28日, 03:55

急診檢傷分類增一級 盼加速急重症處置
更新日期:2008/09/05 19:2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五日電)大醫院的急診擠得像菜市場、大賣場,行政院衛生署決定將急診檢傷分類重新分級,由四級分為五級,最緊急的病患會在十分鐘內優先處置,預計在兩年後全面實施,希望屆時能夠疏解急診重症塞車現象。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說,新的急診檢傷分類分為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與非緊急五個等級,依照病患的生命徵象危急程度及病情嚴重度,急診候診時間依序為立即就診、十分鐘、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一百二十分鐘。



衛生署統計,2006年全台急診人次達九百七十八萬五千多人次,目前有三十家醫院試辦急診檢傷分類五個分級,其中不含台大醫院。大約有一成一的急診病患由一一九救護車送至醫院,衛生署規劃隨車救護人員使用檢傷分類PDA,以便把病患送到合適的急救責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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