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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10年 5月 14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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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醫院掛號費將訂定標準引發爭議,台灣醫院協會發表聲明,掛號費是醫療機構的行政管理費用,但不會不合理的漫天喊價,反對把掛號費齊頭式強制設定上限、門急診掛號費統一,並認為此舉可能讓病人塞爆急診室,變相導致醫療照護品質的失衡。

台灣醫院協會表示,掛號費包含病歷管理費、行政服務支出等成本,依法是醫療機構的行政管理費用,由醫院評估實際行政成本,訂定收費標準。而不同城鄉、人力運用的醫院,會有不同額度設定掛號費的高低。

除支應醫院在服務病人所須成本外,在門診、急診設不同收費標準,台灣醫院協會表示,這是為限制民眾不當濫用醫療資源,而目前針對弱勢病患,各醫院都有針對弱勢的免掛號費優免,或社福單位介入支援的配套。

台灣醫院協會認為應該尊重行政裁量的自主,反對硬性設定齊一式掛號費上限,無論門、急診皆統一收費,且若這樣做,可能對已爆滿的急診更是雪上加霜,變相導致醫療照護品質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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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10年 7月 16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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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99.7.12

掛號費破轉診

◎ 陳威達

衛生署於六月二十一日正式公告醫療機構掛號費用參考範圍,不分醫療機構等級,齊頭式的平等,皆為門診150元,急診300元。筆者身為第一線面對病人的醫師,面對這樣的公告,真的只能搖頭嘆氣!

醫療機構之所以需要區分為診所、區域醫院、地區醫院、醫學中心,就是因為各有各的職責。越是接近民眾的醫療機構,越需要能夠直接保障民眾健康,協助大多數輕症的患者。而越是醫學中心級的機構,則越需要專心於處理重症病人,並研發新的治療技術及技巧,提升整體醫療水準。

過往,醫療機構可以用掛號費用的高低為誘因來做區隔,多少可以讓大多數的民眾選擇診所為初診的場所。現在,不論醫療機構等級,一律上限150元,試問,還有誰會願意先到小診所進行初診?而醫學中心也將面臨輕症患者充斥,稀釋醫療資源,而忽略了重症患者的窘境。

楊署長,「落實轉診制度」已經是衛生署喊了不下十年的口號了,如今掛號費聖旨一出,實在是令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啊?(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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