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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慢性便秘的診斷標準及診治流程 標簽:生活 慢性便秘 慢性便秘的診斷標準 健康知識 醫學小百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上慢性便秘的診斷標準及診治流程
1999年9月國際Rome II協作委員會在Rome I的基礎上,制訂了RomeII功能性胃腸疾病的一系列診斷標準 (Gut1999, 45:Suppl II)。盡管目前各國消化學界對便秘的認識不盡一致,但仍以Rome II診斷標準為基礎,結合各國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國的診治流程。以下介紹有關Rome II的慢性便秘、功能性便秘、盆底排便障礙及IBS便秘型的診斷標準,并介紹近來美國在Rome II標準的基礎上制訂的《美國便秘治療指南》的要點。
(一)、羅馬II有關便秘的診斷標準:
慢性便秘(chronic constipation):羅馬II對慢性便秘的診斷標準是:具備在過去12個月中至少12周連續或間斷出現以下2個或2個以上癥狀:(1) >1/4的時間有排便費力, (2) >1/4的時間有糞便呈團快或硬結,(3) >1/4的時間有排便不盡感,(4) >1/4的時間有排便時肛門阻塞感或肛門直腸梗阻,(5) >1/4的時間有排便需用手法協助,(6) >1/4的時間有每周排便<3次。不存在稀便,也不符合IBS的診斷標準。功能性便秘(functional constipation):根據羅馬II診斷標準,功能性便秘除符合以上診斷標準外,同時需除外腸道或全身器質性病因以及藥物因素所致的便秘。盆底排便障礙(pelvic floor dyssynergia):羅馬II關于盆底排便障礙的診斷標準是指除了符合以上功能性便秘的羅馬II診斷標準外,還需符合以下幾點,即:
(1)、必須要有肛門直腸測壓、肌電圖或X線檢查的證據,表明在反復作排便動作時,盆底肌群不合適的收縮或不能放松,
(2)、力排時直腸能出現足夠的推進性收縮,
(3)、并有糞便排出不暢的證據。便秘型腸易激綜合征(irritable bower syndrome, constipation-predominant, 便秘型IBS):腸易激綜合征是以腹部不適或疼痛并有排便習慣改變和排便異常為特征的功能性腸病,X線鋇劑灌腸檢查或結腸鏡檢查無病變,也無系統疾病的證據。
便秘型IBS是指首先符合IBS標準的基本點,即在過去12個月內至少存在12周(不一定連續)有腹痛或腹部不適癥狀,伴以下3條中2條者:
(1)、便后上述癥狀消失,
(2)、上述癥狀出現時伴有大便次數的改變,或(
3)、伴有大便性狀改變。
并有以下表現的支持,即有
(1)、便次少于3次/周、
(2)大便性狀呈塊狀或硬結、
(3)、排便時費力、排便不盡感3項中的至少1項,同時不具備(1)、便次大于3/日,(2)、稀便,(3)、排便緊迫感中的任何一項;或者必須符合這3項中至少2項,同時可具備(1)、便次大于3/日,(2)、稀便(3)、排便緊迫感中的一項。
(二)、美國關于慢性便秘的診治流程的要點:
美國提出的慢性便秘流程的要點是根據病史和體格檢查,結合有關的實驗室檢查,并首先提出試驗性治療,對難治性便秘患者,再進行鋇劑排糞造影及有關動力功能檢查,根據便秘類型,進行相應治療。并將流程分為診斷步驟和根據不同的便秘類型提出相應的治療步驟。根據初步評定結果,將便秘的診斷分為6種情況,即
(1)、IBS便秘型,
(2)、慢傳輸型便秘,
(3)、直腸出口梗阻型,
(4)、以上(2)和(3)并存,
(5)、機能性便秘(功能性梗阻或藥物副作用),
(6)、繼發于系統疾病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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