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時間: 2008年 8月 28日, 15:48 手頭現金: 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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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停話( 業者在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頂多~~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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