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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08年 9月 22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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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核刪醫院給付 理由荒誕?

瑞生醫院院長林建智,指控健保局核刪醫院申報給付疑非醫師做審查,涉嫌偽造文書。

瑞生醫院院長質疑健保局球員兼裁判 健保局:「是專業判斷」

高縣瑞生醫院院長林建智指控健保局核刪醫院申報給付時,理由荒腔走板、沒有醫學知識,疑非醫師所做審查,林建智在本月15日委請律師控告健保局高屏分局經理蔡魯及醫審小組偽造文書。

健康保險局高屏分局副理林淑華表示,各醫療院所申請醫療費用,一定經過審查程序,並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辦理;如對審查結果不滿意,可循救濟程序來維護利益。

林建智指出,一名賴姓病患(60歲)因多重疾病今年3月間收住加護病房,施以插管、呼吸器及鼻胃管餵食治療,患者並有嚴重褥瘡,醫院4月間將他轉介到其他院所,但健保局卻刪掉其鼻胃管、褥瘡及最後2天呼吸器治療費用,卻核准他在其他院所的申報給付,自相矛盾。

另外,黃姓病患(69歲)出現毒血症、肺炎、肺積水症狀,情況嚴重,健保局不僅刪掉血液培養費用,連加護病房及普通病房都不願意給付;賀姓病患因糖尿病酮酸血症合併細菌感染,原來需要每1、2小時驗血1次,但院方6小時才驗血1次,還是被刪掉。

林建智說,經他檢視健保局資料,發現醫審小組核刪理由荒腔走板,根本不具醫療常識,他質疑醫審小組由不具醫師資格人士掌控核刪大權。

他認為,健保局以先核刪方式,再讓地區醫院像乞丐般提出申覆,但無論是申覆、爭議審查或行政救濟,健保局都是「球員兼裁判」,所以他才會提出刑事訴訟。

健保局高屏分局副理林淑華指出,醫療費用能否通過是專業的判斷,但每位醫師也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各醫療院所若對於審查結果覺得不合理的部分,可提出申覆;再有問題,仍可於收到回文的15天內,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提出,而醫療費用的申請辦法是公開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 ... plain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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