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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2009年 5月 11日,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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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隱私權高漲!急診室醫師怕怕!

酒駕車禍送醫,依法必須等警員向醫院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檢測委託書」,院方才能據此為患者抽血檢測酒精濃度,但這「第二時間」檢驗結果,和患者送醫「第一時間」的抽血檢驗報告,絕對不一樣,酒測值可能從超出標準變成零。

時間點不同影響數值

目前中市各醫院基於公平正義原則,普遍採取「便宜行事」,警員到醫院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檢測委託書」,醫院即將患者送醫「第一時間」的抽血檢驗報告交給警方,有急診室醫師擔心萬一家屬質疑醫師未遵照「法定程序」,醫師就有可能因洩漏病人隱私吃上官司。

有建議分兩時段檢測

因為警方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檢測委託書」前,醫院是基於醫療為患者「第一時間」進行檢測,此時檢測結果,醫師屬於因業務而知悉病患秘密,必須為患者保密,除非檢察官或法官出具公文才能調閱,醫院不能將警方未到醫院前「第一時間」抽血檢測的酒測值報告交給警員。

針對急診室醫師的顧慮,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指出,曾請衛生局召開協調會,最後的結論是請市警局請示中央機關解釋,不要讓救人的醫師還要冒著吃上官司的危險。

他個人建議醫院,不如將酒駕病人送醫「第一時間」抽的血,先做其他檢驗,「酒測濃度」等警方趕到醫院,向醫院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檢測委託書」,醫院再將「第一時間」抽的血拿去化驗酒精濃度,他認為這樣既維護公平正義,又能避免醫師觸法。

但醫院向他反映,這個方法雖兩全其美,缺點是單獨檢驗酒測值會增加成本,這筆費用,警方不可能付,最後得醫院自行吸收,實在也受不了。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liber ... 25002.html

車禍送醫酒測 醫師恐觸法

2009-05-10 06:02:07 自由時報 

抽血須等警方委託書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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