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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性肺炎鏈球菌疫苗之使用原則

2011年 3月 6日, 21:22

疫苗政 結合性肺炎鏈球菌疫苗之使用原則

資料來源: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會議記錄 刊登日期:2010/12/23
 
2010年11月18日疾病管制局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2010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有關結合性肺炎鏈球菌疫苗(PCV7、PCV10、PCV13)之使用原則建議如下:

1. 已接種PCV7,後續劑次可以PCV7或PCV13完成

2. 已接種至少二劑同廠牌PCV,後續劑次可轉換他廠牌

3. 以PCV7及/或PCV10完成接種者,至少再接種一劑PCV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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